师宗县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研究生岗位)面试方案公告
为做好师宗县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研究生岗位)面试工作,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和《师宗县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批准的师宗县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研究生岗位)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师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考生亲手署名的《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实际到达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二)面试内容:说课范围为师宗县普通高中2015-2016学年高一年级使用的(必修一)的内容。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
考生自备教材,说课内容在面试前抽签决定,说课稿准备时间为60分钟。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教育系统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其中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4人。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8日
地点:师宗县第一中学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侯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面试成绩为零分,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等额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面试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将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再次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察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2016年6月20号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师宗县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执行。
十、面试纪律及要求
(一)本次面试由纪委、监察部门组成面试监督小组对面试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工作人员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考点办公室。
(三)面试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到达候考室,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生面试时只能报本人的抽签顺序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每违反一次者,面试成绩扣10分/次。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面试成绩为0分,按违反事业单位招聘纪律处理。
(五)面试考生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面试规则及有关纪律规定。对于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理;对扰乱考室秩序、威胁考官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取消面试、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与面试无关私自进入警戒区主动和面试工作人员及考生交头接耳、打听、谈论面试内容、面试结果者,将由现场纪律监督人员进行盘问,若查出情况属实,将对谈论双方进行严肃处理,直接取消与谈论者有亲属关系、朋友关系考生的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六)面试工作人员到达指定地点时一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确需要与外界联系的,须征得监督人员同意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七)面试考官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有利害关系的也应主动提出回避。
(八)面试考场内禁止抽烟,面试考场工作人员在考生面试过程中,不能交头接耳,交流意见;不能显示漫不经心的样子,更不能出现当面评价、情绪夸张、过分鼓励、过分严肃等给考生造成误解或不必要的心理负担的行为。
(九)禁止无关工作人员进、出考室;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不得在面试中途随意离开面试考场。
(十)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随意进、出。如有事确需外出,需经监督人员同意,并在工作人员的全程陪同下方可外出。对于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私自进、出并到警戒线外活动者,将直接取消面试资格,对于个人面试结束且已经离开考试区域后又私自闯入考试区域者,将直接取消其面试成绩。
(十一)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组织纪律。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从重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1:2比例的,面试仍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的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十三)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十一、本公告由师宗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0874-5757163
监督电话:师宗县纪委第五纪工委:0874-5759229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5768113
师宗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74-5753809
师宗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