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经都匀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都匀市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引进紧缺教师26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报考、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引进单位及人数
2015年都匀市面向全省公开引进紧缺教师26名,具体职位详见《都匀市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引进紧缺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1、符合引进单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2015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贵州省教育系统内(不含都匀市教育系统教师)财政全额拨款正式的在编在岗的地(州、市)级聘用教师(即参加报考人员的《聘用人员审批表》上必须有地(州、市)级及以上组织人社审批机关同意聘(录)用意见),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2012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教育工作)以上教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的考核等次计算在内),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引进条件及要求。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符合引进职位要求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向引进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都匀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3、截止2015年9月1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5年9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报名工作由都匀市教育局负责并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工作时间),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
报名地点: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2、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都匀市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引进紧缺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都匀市2015年面向全省公开引进紧缺教师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1、非在职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及复印件一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供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交本人《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聘用人员审批表》上必须有地(州、市)级及以上组织人社审批机关同意聘用意见,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提交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试用期考核等次计算在内);
(6)提供所在单位编制本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7)报考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学历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市教育局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试教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由市教育局现场公布截至当天各职位报名累计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引进计划原则上应予以减少或取消; 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职位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引进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市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