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上半年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公告
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优化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提升办学水平,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经区政府同意,东兴区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内江市第三中学:高中历史教师1名;
2.内江市东兴初级中学:初中地理教师1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初中政治教师1名;
3.内江市第十三小学:小学教师1名;
4.内江市东兴区外国语小学:小学教师1名;
5.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小学:小学教师2名;
6.内江市东兴区五星小学:小学教师2名。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单位和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国民教育研究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证书)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3. 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 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满36岁的人员);
6. 具备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教师须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热爱东兴教育事业,愿意在聘用岗位任教满5周年及以上。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7月2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832-2288102)。
报考者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见公告附件1,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贴好照片);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照片3张;
5.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即面试费)80元。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不含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和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