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保健员简章
蚌埠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编外合同制教师(其中,中学教师27名,小学教师73名)和1名幼儿保健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总体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条件
第一类:报考高新实验学校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1年1月1日)。
(2)学历: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须与招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须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第二类:报考农村学校(禹庙学区、秦集学区)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1年1月1日)。
(2)学历: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师范类专科),毕业专业须与招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须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第三类:报考幼儿园保健员
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1年1月1日),具有医学、卫校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卫生保健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培训证)。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亲自手写进行诚信签名。
1、统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好报名表,打印一份,并携带以下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未发放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持毕业院校验证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加分条件: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
(2)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汇总到市人社局审核验证。
符合上述两类加分因素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3科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受理。
5、缴费及提交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于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3科,计13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同时提交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自己相关内容,式样及填写要求见附件3),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加盖骑缝章有效。
6、资格审查: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招聘数为1人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招聘数为2人的岗位,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2.5;招聘数为3人及以上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因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核减情况随时通知报考人员,所缴笔试费退还本人。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请在7月27日(下午2:00—5:00)到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会议室办理退费手续,退费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同时作废。
参加笔试的人员于7月27日(下午2:3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