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25号)统一部署,笔试统考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禹会区、淮上区和经开区拟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工作安排请登录各县、区相关网站查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一、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要求: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的比例、岗位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确定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现场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学校、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7月14日全天和15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点:市教育局六楼(蚌埠市东海大道3888号,电话0552-2044954)。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资格复审表(考生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尚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暂不提交,但要提供学生证原件并签署承诺在2016年8月10日前提供,否则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资格复审表(考生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法提供报到证的须提供已辞职材料或未就业证明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资格复审表(考生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6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但要签署承诺在2016年8月10日前提供,否则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招聘单位在对原件进行审核后留存,身份证留存复印件。
6、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2013]2568号),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每人80元。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完成后,将公布专业测试工作有关安排。请考生注意安排好时间,并及时登陆蚌埠教育网人事科栏目(因公告栏信息繁多,后期工作安排一律放人事科栏)查询相关通知。
附件:
1、蚌埠市下辖县(区)联系电话
2、2016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蚌埠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2日
2、2016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