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龙子湖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公告
根据龙子湖区中小学教师队伍需求状况,经研究,2016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编外聘用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初级中学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小学
1.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幼儿园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幼儿师范),以及大专、本科学历毕业生,要求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2.有两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以社保征缴中心提供的用人单位缴费证明为准)的专科、本科学历毕业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学前教育专业的硕士毕业研究生,要求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共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聘用六个环节。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测试。
1.统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龙子湖区教育和体育局(治淮路706号龙子湖区政府六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填写报名表时,只填写报考学段和学科。
4.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并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交报名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面试复审时须提交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16年8月10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证明,2016年8月10日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资格。
4.缴费及提交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于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3科,计13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同时提交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黏贴照片,式样及填写要求见附件3),经审核后加盖骑缝章有效。
5.资格审查: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体局、区监察局及相关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仅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材料在面试之前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1.5(招聘岗位1人的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3,招聘岗位2人的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
6.准考证发放:2016年7月28日——7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