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桃源县教育系统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桃源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县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见附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9日17时)。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桃源教育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tyedu.cn)上报名。
应聘者凡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2、网上预审资格(网上预审资格截止时间:2013年4月9日18时)。
由县教育局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
凡网上已报名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网上资格审查时间内及时在网上查看资格预审查情况;资格预审查未通过者请根据其资格预审查意见完成或结束网上预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11日)。
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在网上下载《准考证》和报名表并打印备份,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和地点参考;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确定拟聘对象、录聘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考试时间:4月12日,考试地点:桃源县职业中专,考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照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内容:分为说课(所有一中岗位为试讲)、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部分。说课(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控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专业技能或特长。
3、面试时间:4月15日—4月16日。
4、面试地点:桃源县职业中专。
5、面试科目:面试分两大类进行。
第一大类进行说课(试讲)、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部分,对应的岗位有:一中体育(足球教师)、一中信息技术教师、四中音乐(钢琴教师)、九中体育(田径教师)、职业中专商务英语教师、职业中专机电教师、职业中专旅游教师、职业中专服装教师、职业中专平面设计教师、职业中专电子商务教师、职业中专医卫教师、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说课(试讲)占面试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2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第二大类只进行说课(试讲)、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对应的岗位有:除以上12个科目的岗位外的所有岗位均只进行说课(试讲)、结构化面试两部分测试,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以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原则上不变,如有变更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说课(试讲)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察。考察人数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实施考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①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者所提供的原始证件与报名时填报的情况不一致或属伪造的假证,并影响到报考条件的;
②近三年(2010年度至2012年度)中曾有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
③近三年来(2010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以正式文件为依据),或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
④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⑤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和反映有经济问题且相关部门已正式调查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⑥有参与地下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五)递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壹次。
(六)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七)录聘。公示后无异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六、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组成。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2、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3、联系电话:6622400(教育局)
4、附《2013年桃源县教育系统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与数量表》
桃源县教育局
2013年3月29日
报名入口:http://ks.taoyuan.gov.cn/2013jyxt/index.asp
附件:招生简章及岗位条件与数量表下载
单位 |
岗位 |
计划数 |
岗位条件 |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要求 | |||
桃 |
普通高中语文教师 |
2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一类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类本科。具有合法教师资格证。 |
普通高中数学教师 |
3 |
数学类 | |||
普通高中英语教师 |
2 |
英语专业 | |||
普通高中物理教师 |
1 |
物理学类 | |||
普通高中化学教师 |
1 |
化学类 | |||
普通高中生物教师 |
2 |
生物科学类 | |||
普通高中政治教师 |
1 |
政治学类 | |||
普通高中地理教师 |
2 |
地理科学类 | |||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教师 |
1 |
电子、通信、计算机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合法教师资格证。 | ||
普通高中体育足球教师 |
1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 | |||
桃源三中 |
普通高中数学教师 |
1 |
数学类 |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合法教师资格证。 |
桃 |
普通高中英语教师 |
1 |
英语专业 | ||
普通高中政治教师 |
1 |
政治学类 | |||
普通高中历史教师 |
1 |
历史学类 | |||
普通高中生物教师 |
1 |
生物科学类 | |||
普通高中地理教师 |
1 |
地理科学类 | |||
普通高中物理教师 |
1 |
物理学类 | |||
普通高中化学教师 |
1 |
化学类 | |||
普通高中钢琴教师 |
1 |
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 |
2013年桃源县教育系统非义务教育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与数量表 | |||||
单位 |
岗位 |
计划数 |
岗位条件 |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要求 | |||
桃源 |
普通高中历史教师 |
1 |
历史学类 |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合法教师资格证。 |
普通高中生物教师 |
1 |
生物科学类 | |||
桃源 |
普通高中体育田径教师 |
1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 | ||
普通高中化学教师 |
1 |
化学类 | |||
桃 |
职业高中语文教师 |
3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职业高中数学教师 |
3 |
数学类 | |||
职业高中商务英语教师 |
4 |
英语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未取得合法教师资格者,聘用后,第一个聘用期(3年)内自行申报获取合法教师资格,否则不予续聘。 | ||
职业高中机电教师 |
2 |
机械类 | |||
职业高中旅游教师 |
2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 | |||
职业高中服装教师 |
1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 | |||
职业高中平面设计教师 |
1 |
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业设计、平面设计专业 | |||
职业高中电子商务教师 |
1 |
电子商务专业 | |||
职业高中医卫教师 |
1 |
临床医学专业 | |||
县实验 |
幼儿教师 |
2 |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中等专业及以上学校毕业。具有合法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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