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第一幼儿园师资需求,海南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32名,按照《2014年海南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幼儿教师30名,保健医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以下户籍条件之一者:
①本人、父母一方或配偶现具有海南区户籍1年以上(即2013年6月30日前迁入);
②父母一方或配偶现在海南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即2013年6月30日前工作至今),且现具有乌海市户籍1年以上(即2013年6月30日前迁入);
③在海南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社区民生工作者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报考幼儿教师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为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保健医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至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周六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海南区人才交流中心(市民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丁凯、陈宁
联系电话:0473—4021250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申请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其他辅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2014年海南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报考诚信承诺书》,附1寸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4张。父母、配偶一方在海南区工作1年以上的乌海户籍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父母、配偶单位证明(包括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报名表及承诺书下载地址:
海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nmhn.gov.cn)
海南区教育网(http://www.hnqjy.gov.cn)
报名所提供材料中,除身份证外,其他材料原件均需留存以备复审。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海南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不低于2:1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2:1的比例降低招聘名额;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的岗位,不予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2倍的,全部进入专业测试;报名人数是招聘名额2倍到3倍的,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名额3倍的,按报名人数1.5:1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多不超过招聘名额的3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保健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在海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海南区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或学习表现进行考察,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考察合格者列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体检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聘后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海南区第一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不列入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期纳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期的聘用人员12月底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者终止试用。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基础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合同三年一签订。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幼儿园可自行解聘。聘用人员离开聘用岗位,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海南区组织的招聘考试。
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1232
六、其他
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南区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