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和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至1998年5月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南通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户籍或生源(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南通开发区新开南路188号)。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延期至2016年8月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⑥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n)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改报名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 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共占3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确定。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