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赣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
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赣县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县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充实到赣县乡镇(办事处)中小学校任教,为保证选调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选调指标、范围、条件、程序、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36名县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其中初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4名、初中物理6名;小学语文10名、小学数学10名。
三、选调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
1.赣县户籍在其它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2.赣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在外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3.赣县户籍城乡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在外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赣县户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中)考前系赣县户籍或2016年7月1日前具备赣县户籍。
4.省特级教师,任期内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在2013-2014学年度或2014-2015学年度获评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班主任)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四、选调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取得的教师资格与报考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年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五、选调方式
1.省特级教师、任期内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免试聘用;
2.不具备免试条件的,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选调。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和新课标(100分);
3.在优先聘用免试人员后,根据剩余选调名额,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直至名额聘满为止。
六、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至7月16日(工作日)。
2.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持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为赣县户籍或单位的,提供父母户口簿和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的关系证明材料;配偶为赣县户籍或单位的,提供配偶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和结婚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手册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县(市、区)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或提供编制手册原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已婚考生还需出具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省特级教师、任期内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持相关证件到赣县教育局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费300元,不接受函报和电话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如实填写个人的各种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概由考生自行负责,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3.笔试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9点—11点,考生于7月28日到赣县教育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笔试后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5.体检。按岗位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地点为赣县人民医院,体检有关费用自理。
6.聘用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县教育网公示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任教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并于8月26日前到所聘学校报到。所有聘用人员需在任教学校工作5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或者参加其它招聘考试。
7.被聘用人员必须在2016年8月30日之前办理调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入资格。
8.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调动手续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缺额,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9.被聘用人员按照我县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省特级教师、市级(含)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所聘学校无其原聘岗位职数的,可保留其原聘岗位级别和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选调县外在职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赣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皮仄郑
副组长:李 雷 秦 筑
成 员:彭锋钢 黄 猛 汤荣福 张石凤
谭裔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选调工作的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0797-4441307
七、其他事项
1.如果某一学科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由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选调计划,并将计划调整到报名人数足够的学科。
2.笔试总成绩末位分数相同的,以学历高者或职称高者优先聘用。
3.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赣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