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特岗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现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特岗教师)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16年6月22日23日在江西教育网等有关网站公布的《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和《江西省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中报考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和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人员(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时间:2016年7月5日-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中学A栋三楼(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邮路中段)
(三)审查有关材料(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1、应历届毕业生: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参加择业代理的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择业代理协议等证件。2016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证书正在办理中,注明教师资格证层次、学科和资格证号)。
2、正式在编教师: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正式在编(不含试用期)教师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1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特岗教师当年服务期满三年。
若审查有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间内不能提供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按照《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的程序,面试、体检、录用等相关信息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gzkfq.gov.cn/)“招聘考录”栏进行通知、公示。
(二)我区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联系电话:07978378125、07978320920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岗教师)招聘第一批入闱名单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考领导小组
2016年6月30日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岗教师)招聘第一批入闱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