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潼关县新任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6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查询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要求,现就2016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潼关县新任教师岗位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2016年7月7日至7月8日(星期四 、星期五),08:30-12:00、 15:00-18:00。
(二)复审地点:潼关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潼关县育贤路西段15号,潼关中学斜对面)
(三)复审人员:《2016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查询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公告》公布的潼关县新任教师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见附件)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2016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式2份,留存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留存)。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留存)。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须提供最低服务期满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留存)。
三、资格复审流程
考生资格复审具体工作流程为:
1、考生在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字,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资审材料原件并从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资审材料复印件(复印件1套单独装订),原件整理及复印件装订顺序为: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最低服务期满证明材料等)。
2、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给资审工作人员,相关资审人员按照招聘公告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认真逐项核对考生提交的资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误后在报名表(一式二份)复审意见签名栏签字,并加盖资审合格印章,另外给考生留存的笔试准考证上加盖资审合格印章。资审单位留存考生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一套,考生留存加盖资审合格印章的报名表和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
四、人员递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形成的岗位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人员递补。
当去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仍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则不再进行递补。
当去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
五、其他要求
1、 按时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未在规定时限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2、 携带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按照资格复审工作要求
需要考生提交审核的相关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请考生提前自行准备。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对待。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提供伪造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 通信保持畅通。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出现递补
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递补截止时间为 7月 9 日(星期六)17:00。
4、资审结束后请及时留意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潼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留意,以防错过面试。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人社局:0913—3819815
教育局:0913—3811380
附件:2016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潼关县).xls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