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按照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值×80%)。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1寸免冠照片4张。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教师证明还需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或逾期不到的,取消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
面试按说课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于本人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进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进入考核,被考核人员须同时提交人事档案材料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交人事档案及其他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考核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报考义务教育中小学的考生进行选岗,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自主选定具体岗位)。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3年。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8683951、0391-8683763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