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惠民县教师招考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2016年惠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相关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经研究,2016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教育类)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3分。现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及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16年7月12日8:30—7月14日17:00。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请按以上时间到惠民县教育局南楼四楼405房间进行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地址:惠民县城鼓楼街39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惠民县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因报名网站上打印的信息不全,请在审查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打印上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已正式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出具人签字。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根据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要亲自在《2016年惠民县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本人承诺处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考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还未办理完毕业证、报到证手续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最晚不迟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毕业证、报到证。
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已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要求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并最晚不迟于2016年8月15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
2、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材料现场审核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惠民县教育信息网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以免贻误时机。
4、资格审查、递补结束后立刻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请广大考生注意及时登录惠民县教育信息网查看,不再单独通知。
咨询电话:0543-5351474、5351640
附件:1、2016年惠民县教师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2016年惠民县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惠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4日
1、2016年惠民县教师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