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全县共计划招聘40名教师(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要符合各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等要求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简历,于面试确认期间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教师证明还需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6年7月16日8:00至7月20日17:00期间登录博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oai.gov.cn),点击“博爱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7月20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6年7月21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表及相关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26日8:00至7月29日0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
5、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岗位不再招聘。因递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7月22日17:00前到博爱县人事考务中心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或不能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6、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