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善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 师 简 章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人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我县相关学校2017年度对师资的实际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的规定,现就2017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
2017年度招聘中职教师8名,初中教师10人,小学教师57人,幼儿园教师19人,合计94人(招聘学校及学科分布见附件3)。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学科(岗位)专业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中职、初中、幼儿园按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可应聘学科(岗位),小学不作学科限制;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3.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的条件和范围
(一)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户籍不限)。
1.师范类本科毕业且具有与招聘学科(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的教师资格;
2.非师范类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二)中小学教师
1.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专科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2)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2017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列入国家“211工程”及以上全日制重点高校2015~2017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音乐教师岗位的,户籍不限。
(三)幼儿园教师
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聘对象的专业要求
对符合报考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对象其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对学科的要求,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4)。
五、招聘的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
(1)中小学教师(含中职教师):2017年2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幼儿园教师:2017年2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魏塘街道谈公南路150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附件1)所列岗位报名;应聘中职学校教师按(附件2)所列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嘉善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附件5)并提交以下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有相关限制条件的需提供: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报名确认。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县教育局人事科将在三个工作日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并电话告知。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紧缺学科(初中社政、小学语文、音乐)最低不少于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考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测试内容:中职和中小学为学科专业知识;幼儿园参考科目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1999年10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2012年9月)等。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地点:嘉善县信息技术工程学校。
(2)面试。各岗位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学段各学科岗位(小学语文、幼儿园分岗位1和岗位2)需求数在1-4名的按1:3比例、5-9名的按1:2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遇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面试为试讲形式(模拟上课),小学内容为现用五年级教材,初中内容为现用八年级教材。中职专业课教师试讲内容为相应专业课内容,幼儿园为中班教材。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把握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组织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和素质、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15分钟。对报考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中小学信息技术、美术、体育、音乐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还需进行术科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技能。试讲成绩、术科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初定2017年3月26日、3月27日、3月29日三天(分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有术科考试的,试讲成绩、术科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6.体检、考核。在按学段、学科岗位划定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为序,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由教育局统一对拟确定聘用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8.选择学校。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考生按高分到低分从自主报名的岗位中选择所对应的招聘学校。
六、办理拟聘用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2017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七、招聘的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有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对象为非师范类的,在两年内(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如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自公示之日起,应聘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附件:1.2017年嘉善县中小学、幼儿园报考学科(岗位)和招聘学校对应表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