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关于嘉善县2016年义务教育小学段
优先招聘教师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拓宽教师引进渠道,满足我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对优质师资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我县义务教育小学段优先招聘教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招聘的人数
2016年度优先招聘小学教师17名。招聘学校、岗位(学科)分布、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科要求等见附表。
二、优先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2.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专业(师范类的应聘对象按教师资格所认定的专业,非师范类的详见招聘学科非师范类专业要求,附件1)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的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优先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音乐学科为紧缺学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音乐学科应聘对象,户籍不限。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师范类音乐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非师范类音乐专业(除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外,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其它招聘学科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聘对象,户籍不限。
(1)列入国家“211工程”及以上全日制重点高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聘对象,限浙江省户籍(生源)。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文理一类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文理(体育学科除外)一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3.符合以下条件的限嘉善县户籍(生源)。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四、招聘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1.学校公布招聘实施方案。有优先招聘指标的学校,根据教育局下达的岗位(学科)及指标数拟定招聘办法,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招聘方案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学科)、资格条件、招聘时间、考核办法(笔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安排)及其它有关情况等。
2.报名。2016年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教育局五楼进行报名,按学校、岗位(学科)报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领取报名确认单(到学校进行面试需凭确认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岗位,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①自荐书或者毕业生推荐表(包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水平和能力等内容);
②奖学金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证书的,报名时可凭学校有效证明,但聘用报到时应提交原件)
③《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属文理一类专业的,须有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相应证明;
⑥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见附件)。
3.考试
①笔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1月13日上午9:00-10:30,嘉善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当天公布并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对象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测评内容和难度与中考相当。
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后,根据各岗位(学科)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校、各岗位(学科)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最低不得低于1:2 ,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者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数。
③面试。面试时间为1月14日一天,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具体要求详见各校网站的面试考核方案。各校对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应聘对象,按照既定的面试考核办法组织面试,学校在当天1月14日17:00前将面试成绩以报告形式上交教育局人事科。
4.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考核当天21:00前初步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结果在嘉善教育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5.体检、考核。由教育局统一对拟确定意向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6.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2016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若2016年度起嘉善县实施教育人事综合改革,则按改革要求实施聘任)。
六、招聘的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非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应聘对象自动放弃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附件:1.嘉善县2016年度各校优先招聘岗位分布一览表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
3.嘉善县2016年度优先招聘教师登记表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