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7年嘉善县部分学校赴高校
招聘优秀教师简章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人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对优质师资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我县部分学校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
嘉善高级中学、嘉善第二高级中学、嘉善中学、嘉善中等专业学校、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嘉善县第四中学、嘉善县泗洲中学、嘉善县实验中学、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嘉善县实验小学、嘉善县第二实验小学、嘉善县吴镇教育集团吴镇小学、嘉善县吴镇教育集团泗洲小学、嘉善县吴镇教育集团硕士小学、嘉善县杜鹃小学、嘉善县魏塘街道杜鹃幼儿园、嘉善县魏塘街道第三幼儿园、嘉善县罗星街道实验幼儿园、嘉善县罗星街道江南幼儿园、嘉善县罗星街道玉兰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2名;中职教师8名;初中教师13名;小学教师23名;幼儿教师5名,合计 61名(各校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2)。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2017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非师范类专业要求见附件3;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专业要求见附件4)和学历学位等要求。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具体条件
1.中小学教师。
(1)列入国家“211工程”及以上全日制重点高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文理一类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浙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非师范类文理一类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校级年度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年度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2.音乐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音乐专业(除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幼儿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4.中职学校专业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职业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除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外。)且在大学期间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校级年度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年度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地点,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8:30——11:0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5幢101室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就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属文理一类专业的,以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5)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以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由考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采用专家问答、说课或者试讲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3.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考核当天初步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
考核由嘉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教育网:http://www.jiashanedu.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在2017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监督和联系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善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善教育网http://www.jiashanedu.net。
3.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9102615或84027236。联系人:徐老师、邹老师。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