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7年嘉善县义务段中小学、幼儿园优先招聘教师简章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人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义务段中小学、幼儿园对优质师资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2017年我县义务段中小学、幼儿园优先招聘教师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先招聘的人数
2017年度优先招聘中小学教师76名(其中:中学13名、小学63名),幼儿园教师5名,合计81名。招聘学校、岗位(学科)分布见附件1。
二、优先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非师范类专业要求见附件2)和学历学位等要求。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非师范类的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优先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中小学教师
1.列入国家“211工程”及以上全日制重点高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聘对象,限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省生源。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文理一类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文理一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二)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2.幼儿园体育教师应符合本次中小学教师招聘要求。
四、招聘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教育局五楼(魏塘街道谈公南路150号)报名。
(二)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按学校、学科确认,每人限报一所学校,并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3);
2.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就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属文理一类专业的,以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格式见附件4);
5.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县教育局报名,并提供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三)报名确认。县教育局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教育局将电话告知),并发放《2017年嘉善县教师招聘报名确认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根据情况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学段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2.面试。各岗位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中小学教师面试为试讲形式(模拟上课),小学内容为现用五年级教材,初中内容为现用八年级教材。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把握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组织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和素质、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20分钟。对报考信息技术、美术、体育、音乐学科的,还需进行术科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技能,试讲成绩、术科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学前教育面试包括试讲(模拟上课)和术科测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满分为50分;术科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弹唱、舞蹈、绘画、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50分。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1月6日-7日,地点另定。
(五)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考核当天21:00前初步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结果在嘉善教育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由教育局统一对拟确定意向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2017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六、招聘的其它事项
1.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非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在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应聘对象自动放弃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9102532或89102615或84027236。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