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夷陵区基层医疗机构编外聘用人员23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8家乡镇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招聘医疗岗位4个、护理岗位19个。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身心健康。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宜昌市夷陵区基层医疗机构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岗位表》中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人员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定向培养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4.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落实岗位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基层医疗机构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夷陵区锦江大道59号)。
报名人员填写《宜昌市夷陵区基层医疗机构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违纪违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开考比例。若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该岗位可以开考,但对笔试成绩按不低于同类其他岗位人员的平均分进行控制,低于平均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由夷陵区人社局和卫健局联合组织实施,具体笔试、面试相关事宜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主要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得分按5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得分按5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设置最低合格线为7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为7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为准。考生综合成绩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合同约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717-7837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