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是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高职、中专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硕士学历及学位以上高层次人才7名,副高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2名(详见《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同时又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适应工作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应聘人员持报名表(从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shn.com.cn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条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3年12月11~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到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淮安市淮安区前进路18号)办公室(行政楼101)报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2013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已缴费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簿于2013年12月13日上午8:00~下午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1.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如同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5人(含),则免笔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免笔试岗位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免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岗位总成绩相同时,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参加体检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shn.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处分或给予其他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纪委:0517-85988558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政策咨询电话:0517-85981299、85981188、85981491
本简章由2013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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