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中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基本资格
1.具备护理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成人本科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三级医院工作并与医院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及以上,或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二、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合同)制。
三、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起。
2.报名方式:
(1)电子版简历投递:
简历投递邮箱:2227325445@qq.com
邮件主题请严格按照如下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不按格式投递或扫描件不完整清晰的将不予受理。
(2)纸质版简历投递:
简历投递地址:大冶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204室党委办公室(政工部);联系电话:0714-8720843。
简历应包含以下材料:
(1)《大冶市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详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审核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护士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复印件一份;
(6)在三级医院工作2年及以上人员,须提供与医院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或由医院出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在三级医院工作并与医院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及以上或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党委办公室(政工部)将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本人笔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践操作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党委办公室(政工部)将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入围比例。
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免笔试人员除外),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不足1:3比例的,不设置面试入围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2.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五、体检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符合免予笔试资格条件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后统一在大冶市中医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冶市中医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一至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周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求及个人表现,决定续聘与否。
(三)工资待遇根据大冶市中医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
九、其他事项
(一)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大冶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全程监督。
(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大冶市中医医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