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实加强康复中心人才队伍,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加康复中心残疾人就业比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精神要求,根据康复中心编外人员用人额度备案申请,经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研究决定,拟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医务科工作人员2人。
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公立医院医务部门日常工作及质控工作的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学相关专业,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有医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办公室党建工作经验及对外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为体现康复中心公益职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加康复中心残疾人就业比例,本岗位招聘人员需持有残疾人证。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残疾人康复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
(四)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五)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8日17:00,非工作时间除外。
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到现场(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北市区医院三楼中心办公室)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需提前打包保存,以姓名+专业+毕业学校+应聘岗位命名),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应聘专业的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是党团员的需提供组织证明;是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人证;有原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能证明个人工作时间年限、业务水平、业绩、廉洁的材料。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二)报名资格审核
由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相关资历、证件等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招聘流程。
(三)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与试用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办公室
2.联系电话、传真:0871-68179559
(二)本招聘公告由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