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和人才引进相关政策,通海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提前招聘编制内紧缺岗位医生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且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
3.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毕业时须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相应学位;
4.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3:59分截止,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投递资料的方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将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形式发送附件至报考单位相对应的报名邮箱,不接受零散材料(报名邮箱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报名日期截止,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2.投递材料(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通海县提前招聘紧缺岗位医生报名审查表》(附件3,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贴好照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学历证明(可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成绩表暂代审核)、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已完成规培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能完成规培的提供在院规培证明(其证明应注明规培起止时间及规培专业方向),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其他材料(如英语四、六级证书、院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自行酌情添加,上述材料请扫描成PDF文档打包发送。
(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
由资格审查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从学历、学业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实习情况、规培情况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人员筛选并量化评分,依据量化分值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三)现场考核、面试
招聘考试采取现场考核及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考核。考核对象仅为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毕业医学生、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往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此类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1:5的比例进入现场考核,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此类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考核。由提前招聘领导小组抽取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评价,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核前由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接到通知的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查(报名时已完成规培的提供规培证原件或规培结业考核合格证明及成绩单,2024年8月31日前能完成规培的提供在院规培证明)。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用人单位(甲方)与报考人员(乙方)双方商定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2.面试。现场考核剩余的岗位(高层次人才在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后违约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作为剩余岗位),组织报考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评。按实有剩余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参加现场考核的报考人员按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场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设定现场考核、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服务年限最低不得少于5年,具体年限以用人单位签订为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均不计入服务年限)。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递补人员成绩需达到拟聘用分数线,后同),签订就业协议。
(六)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往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规培证原件或规培结业考核合格证明及成绩单),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空缺岗位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岗位按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通海县卫生健康局和玉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励办法
通海县总医院综合院区(通海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区(通海县中医医院)、妇幼院区(通海县妇幼保健院)提前招聘拟聘用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如下的一次性奖励(税前):
1.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规培合格证明及结业考核合格成绩单)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60000.00元奖励;
2.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硕士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60000.00元奖励;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0000.00元奖励。
四、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玉溪人才网”(网址为:https://www.yx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玉溪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若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此次招聘由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由通海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海医共体总医院:
蓝老师(18908772807)杨老师(18687732916)
周老师(18987740670)罗老师(18288701314)
许老师(13987778630)
通海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77-302916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