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面促进我院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我院2023年用人需求,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3人,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共计划招聘13人,其中:医生岗位5人,护理人员岗位8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无先天性、传染性疾病、无法胜任护理工作的功能障碍性疾病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服从工作安排及科室间调配,工作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相关资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接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11月30日(8:00-16:00),工作日期间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绥滨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办公室(八楼)。
3.报名方式: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4.联系电话:13803688432、18646867507。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3.提供报考专业的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非统招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高中(中专)至今各阶段的毕业证书;
4.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应聘护理岗位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上述报名材料需要报名人员本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方式考试满分为200分,两科各占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实践操作,不进行百分比折合,总成绩低于12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考试具体内容为:
1、医生岗位(包含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康复技师三个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术、综合素质等方面。
2、护理岗位采取笔试与专业技能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实践操作内容为护理专业技术操作方面内容。考试时间及具体考试要求以公告形式通知。
(二)考试成绩公示考试总成绩将在绥滨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绥滨县中医医院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医院组织考核、体检等环节。
(三)体检及考核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成绩较高者优先,如面试/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成绩相同,则增加相应名额。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由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原则上从报考同一岗位并且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绥滨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绥滨县中医医院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可享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护理岗位执行绥滨县中医医院聘用制人员基本工资1700元/月,医生岗位执行相应档案工资标准,所有聘用人员凡是有各岗位的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能独立执业者可享受科室绩效工资。
八、应聘诚信要求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应保证电话畅通,并准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如未及时参与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公告由绥滨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