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务工作,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3名,根据《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办公室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党办发〔2021〕161号)有关规定,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六盘水市水城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引进法律服务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引进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引进结果“三公开”制度。引进工作按照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人才引进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和职位
六盘水市水城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拟引进法律服务急需紧缺人才3名,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引进法律服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引进职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担当作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取得律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不限,学历放宽至本科,并具有相应学位);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专业符合《引进职位一览表》要求;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律师系列中级职称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律师系列副高级职称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律师系列正高级职称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3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本次引进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名本次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9.通过伪造、骗取等行为获取的毕业证、相关资格证或者未如实填报学历、相关资格等行为的;
10.不符合引进对象、引进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2.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职工;
13.水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水城区属国有企业正式职工;
14.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三)待遇
引进人员按现行《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才引进办法》规定执行。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才需求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办公室(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党校四楼)。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由区国资和金融中心工作人员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学历学位和相关个人信息,对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的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若单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35人,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单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35人(含35人),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引进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若采取“笔试+面试”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带入公开引进下一环节,仅作为研究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依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及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职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仍然开考;无人报名的职位,取消该职位的引进计划)。
5.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引进人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另行加试。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空缺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体检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抽人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人员组成。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广泛听取意见,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于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人员,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引进法律服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其他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对于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作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引进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优秀人才引进来。工作人员有违纪情况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引进人员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的专业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四)报考人员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相关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书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在水城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计算。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服务单位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本方案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六盘水市水城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引进法律服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六盘水市水城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2023年引进法律服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