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多渠道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省委组织部等相关省直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组字〔2022〕53号)和《关于扎实做好按新标准配备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的通知》(菏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名,专职从事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2023年鄄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品行端正,处事公道,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0日之后出生),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应在2023年11月12日前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五)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具有鄄城县户籍(于2023年10月31日之前具有,以户口本的登记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鄄城县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备案制管理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6.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11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juancheng.gov.cn(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供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蓝底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确保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无法通过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00—11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00—11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鄄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1月14日16:30前及时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2350609)。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鄄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11月14日16:00前到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有效期内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四)准考证打印
登录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社区工作相关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由鄄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所规定的比例,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鄄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鄄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2023年10月31日前落户鄄城县)。
5.学历学位证书:所有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6.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7.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
拟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uancheng.gov.cn)上公布。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处理社区实际事务能力、仪容仪表。满分为100分,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考生公布。
2.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uancheng.gov.cn)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果招聘岗位中出现总成绩相同者,按具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面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具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面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uanche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与我县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对公开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按照《鄄城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鄄民〔2022〕2号),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对新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落实三岗十八级等级及薪酬体系,起始工资为我县街道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的0.8倍,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区工作者工作报酬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八、其他
(一)本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鄄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鄄城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鄄民〔2022〕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530--7151960
0530--2350609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