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01岗位:会计1名;
02岗位:辅助执法文员1名;
03岗位:内勤文员2名;
04岗位:接警调度员1名;
05岗位:消防勤务值班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遵守工作保密纪律。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身体外观正常,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5、具体招聘岗位相关要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二《东台市政府专职消防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曾有拒服兵役、受过部队处分的;
④曾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它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被开除或辞退的;
⑤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⑥其他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工作及待遇
(一)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04、05岗位统一分配至东台市绿源路消防救援站工作,01、02、03统一在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01-03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试用期2个月,按照法定假日及国家劳动法放假规定执行;接警调度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平均每月休息8天,遇有重大消防安全保卫或不可抗因素影响,事后适时安排补休,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假期4天;消防勤务值班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原则上实行上一休一制,遇有重大消防安全保卫或不可抗因素影响,事后适时安排补休,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假期4天。
(二)相关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会计、辅助执法文员、内勤文员按照不低于6.5万元/年标准保障,含工资、绩效、福利、保险等。消防勤务值班员按照不低于7万元/年标准保障,含工资、绩效、福利、保险等。接警调度员按照不低于10万元/年标准保障,含工资、绩效、福利、保险等,具体按照实际岗位工资发放。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盐城地区人员由本人现场报名,外省市人员通过邮箱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东台市绿源路消防救援站(东台市五烈镇何意公交站路东消防大队);联系人:赵传华;联系电话:13914678938,邮箱:ycdtxf@163.com。
(四)报名需携带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东台市政府专职消防站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当地公安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部队退役士兵需带退役证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招聘程序
(一)体能测试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要求标准详见附件三:《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技能测试要求标准》。
2、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能测试准考证。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具体要求标准详见附件三:《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技能测试要求标准》。
2、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技能测试通知单参加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1、岗位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01、02、03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
(04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05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聘用
(一)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前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递补方法同体检环节)。考察主要针对应聘者本人在有无违法乱纪等方面的审查,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台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补公示。
(四)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
七、招聘咨询电话
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69988115。
八、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15-60609006。
附件一: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二:《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附件三:《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技能测试要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