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17〕110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6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曾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线下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00时至10月31日19:00时(工作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如实填写《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携带有关证件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7楼行政管理科)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本公告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清单》中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00时至10月31日19:00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3日
公示方式: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11:00-13:00
笔试方式:线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10日
公示方式: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
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性试卷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用具由报考人员自备。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15日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地点:待定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中心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体检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考察时间:待定
考察方式:阅档、谈话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通过调阅考生档案,赴原单位、所在学校或社区村委会组织谈话,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中心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办公厅人事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同意的,由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四、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8803372联系人:宋韦蒽
监督电话:0991-2890678
附件:
1.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