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要求,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属下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下简称维援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名、管理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维援中心是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属下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受理和审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承担知识产权举报与投诉案件的接受转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知识产权援助合作单位、专家为知识产权纷争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或相关维权援助服务;负责为本市产业经济安全和重大的经贸、投资以及技术转移等活动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预警服务。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汕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汕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员制度管理,薪酬和待遇参考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4年1月9日(星期四)、10日(星期五)、13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海滨路12号汕头科技馆10楼1016室,电话:0754-88981163。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报名程序。
1、接收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时,需填写好《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2、资格审查。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给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由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人、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委托第三方出卷,总分各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
(一)笔试。
1、各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3人(不含3人)时组织笔试,少于等于3人时直接组织面试。
2、笔试内容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执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不指定用书。
3、笔试方式为闭卷,时间为150分钟,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各岗位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需笔试时,全部报考该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初定于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岗位业务能力。
4、面试考官的组成结构和比例按照《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6、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一)依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拟聘人选的确定、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核结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请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汕头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网站(http://www.strc.com.cn/)、汕头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tipo.gov.cn/)和汕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站(http://www.st12330.com/)公开发布。
八、组织实施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
(二)监督部门及电话。
1、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科,电话:0754-88179804。
2、汕头市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科(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754-88426670。
3、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电话:0754-88981169。
附件:汕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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