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出版发行《汕头日报》、《汕头特区晚报》、《汕头都市报》、《特区青年报》(潮汕少年周刊)、《潮商》杂志、大华网、汕头手机报,并与国外主流媒体美国《国际日报》、泰国《京华中原联合日报》合办“中国新闻”板块,初步构建起新闻媒体有机融合的立体化宣传格局。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新闻采编人员6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招考条件
详见附件《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招聘岗位表》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通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纳入报社核定编制内,实行聘员管理,按汕人社发[2013]17号有关规定执行。工资薪酬与报社正式在职人员标准一致。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者直接到广东省汕头市金新路汕头经济特区报社人事部报名(电话:0754—88625156)。
(二)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6日--29日(上班时间)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报考者可登陆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大华网(http//www.dahuawang.com),下载《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也可直接到报名现场领取。填表时,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须确保能够接通,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审查:由报社人事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一寸彩照2张及本人简历等资料。提供的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予以保密,恕不退回。
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3、发放准考证: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笔试的内容:新闻基础知识及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等。
笔试的组织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六楼。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前10名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六楼。
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相关问题的认知度、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一)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由报社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公布考察人选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按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和大华网(http//www.dahuawang.com)公开发布。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组织实施,由单位及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金新路99号汕头经济特区报社人事部
联系电话:0754-88625156(报社人事部)
监督电话:0754-88629049(报社监察室)
0754-8817980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ar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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