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是一所享有较高国际声誉,师资力量雄厚,优势特色明显,学术成绩卓著,集医疗、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全面发展的研究型、创新型院校,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心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6.应聘管理岗位者须参加过交大医学院组织的2023年管理岗位笔试考试,成绩合格。
(二)具体条件
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请登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join.shsmu.edu.cn/),先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和上传证书,提交简历并选择应聘的具体岗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阶段。
3.面试
(1)管理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2)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21-5306336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3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