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西江千户苗寨创建“5A”级旅游景区建设,进一步充实景区综合执法队伍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综合执法辅助人员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派遣制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综合执法辅助人员5名。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性别、年龄及身高要求:
(1)综合执法岗01职位,不限性别,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要求160cm以上,熟悉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擅长公文写作。
(2)综合执法岗02职位,限男性,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0cm以上。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综合执勤执法人员的。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leishan.gov.cn/)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2日
2.报名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雷山县羊排安置小区10栋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如实填写《雷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派遣制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如不按要求如实填写,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名费:100元/人,用于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3.携带报名材料
(1)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证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发放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填写好并盖有学校相关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派遣制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5)退役军人的考生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注意: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方案”,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时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及时与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等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面试、体检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均委托雷山县人民政府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上挂网公布。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初审,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复审。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招聘方案”,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七、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面试、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见职位表,笔试考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9月23日上午。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雷山县羊排安置小区10栋1号)。
笔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特别提醒:在进入考场前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智能手机,进场前交监考人员检查,进入考场后手机交由监考人员管理,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雷山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二)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安全评估,在体能测评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由参测考生自行负责,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或女800米跑,原地纵跳摸高)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或女800米跑、原地纵跳摸高。三项任意一项目不达标视该考生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下一环节项目。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通知为准。
(三)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另行通知。
八、成绩计算及发布
(一)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按总分从高到低的方式进行聘用录取,空缺职位按报考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则以体能测试得分高者入围为体检对象。
(四)各项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体检
(一)体检时按照先生化(尿)检后常规体检的流程进行,生化(尿)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常规体检,生化(尿)检不合格者将不能进行下一考察项目。
(二)常规体检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通知,体检时产生的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不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弄虚作假的;
(五)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如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公示
经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次专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四、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六、本《方案》解释权属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0855-3331818(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监督电话:0855-3331010(雷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