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开委办〔2022〕152号),结合我中心岗位需求,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建于1958年,有着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目前开放床位30张,是一所环境优美、设备先进的国家一级甲等综合性现代化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五官科、中医科、皮肤科、针灸推拿科9个临床科室和检验、B超、心电图、放射4个医技科室。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1987年9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有工作经历者优先;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9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9月8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人员。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8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17:00截止。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17日17:00。
电子邮箱:1054130705@QQ.com
招聘联系人:左老师
联系电话:0519-85910099-8889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电子表;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3.执业证书、资格证书;4.工作证明或合同;5.学历注册备案表;6.以上材料以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至单位电子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姓名+岗位名称"
五、考试办法
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有人员报考的岗位即组织考试,无人报考的岗位自动核减。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5的,采用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的考试办法进行;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5时,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或实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专业详见招聘岗位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笔试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提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逾期未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护理岗位面试采用护理技能操作的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护理技能操作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护理技能操作)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六、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本单位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院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招聘公告由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