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新院区建设人才储备和现有临床科室业务需要,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经医院党委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00名,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1年,是菏泽市精神卫生中心、菏泽市脑科医院和菏泽市心理卫生服务中心,为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机构,现有编制床位1400张,职工670人。医院是全市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市医学会癫痫病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分会、市精神卫生分会主委单位,是一所拥有52年发展历史,以脑科疾病诊疗为技术特色,集医、教、研、预防、公共卫生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经市政府批准,目前正在建设的新院区项目2019年被市政府工作计划列为重大民生工程,2022年又被列为山东省重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24.5亩,总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拟于2023年投入使用。
二、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以岗位要求为准。不超过30周岁指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35周岁指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有工作单位人员须取得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否则不得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应届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22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到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可以应聘退役士兵大学生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9.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或取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或取消公告,并负责解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岗位数量
招聘的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3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除急需紧缺目录中的中西医结合、精神科、儿科中级医师岗位外,其余岗位均为初级岗位。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进入https://sd.bmpta.com/hz3ybaz,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日9:00-9月9日16:00
审查时间:2023年9月2日9:00-9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3日9:00-9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9月3日9:00-9月11日16:00
9月9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增考生报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或撤销;已报名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在9月11日12:00以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笔试费用,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系统线上进行。报名人员需上传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报到证、执业医师证、护士执业证(或考试通过成绩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历、资格证明等。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的原件。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上传原单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辞职证明》(附件4)。
工作人员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3.考试。
(1)报考急需紧缺中级岗位人员,适当简化招聘程序,采取按照实有报名人数直接面试的方式。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急需紧缺初级岗位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其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调整或取消。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4)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5)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医院官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留意医院官网通知要求。
参与面试的考生需每人缴纳70元考务费,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网上缴纳。
4.考察与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备案制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合同。
五、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也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996678(报名期间上午8时
-12时,下午14:30-17:30);地址:菏泽市八一路3099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工作日工作时间);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2023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