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是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农房安全巡查员1名,司机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2.农房安全巡查员要求做事认真、细致,能熟悉掌握办公软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
3.驾驶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的驾驶技巧,熟知驾驶和车辆相关的知识和法律,具备基本车辆故障判断能力;熟知办理年检、保险等程序的办理流程;无重大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5-55周岁。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1102室。咨询电话:0579-82303287;0579-82328280。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金华市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三、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年薪约4.8万元(含各类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金华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