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办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19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4月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9月5日16:30止,登录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线报名系统(http://zhaopin.zjvtit.edu.cn/),选择相应岗位报名,实名注册填写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也可在报名系统内公告信息栏查看有关考试情况。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博士的岗位除外。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招聘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博士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常识、工作业务相关知识等(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及与岗位要求有关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名额不再安排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天进行下一环节考试。
3.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在职业教育基本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将另行在我校报名系统(“招聘信息”栏目)等网站发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环节一般还视情况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两周的业务能力考核。体检、考察均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zjvtit.edu.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yst.zj.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我校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80928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489311(陈老师),0571-88481797(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