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城市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公示合格的考生20人符合聘用条件,予以聘用。详见《海城市面向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附件1)。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位考生报到时间、地点及具体聘用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要主动与报到单位联系,按实际报到时间办理聘用手续。
二、用人单位自行下载并填写《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附件2)、《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备案信息表》(附件3),汇总后按管理权限,报各级主管部门、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