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岫岩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缺员问题,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85名工作人员,其中,粮油质量监测站2人,职业教育中心5人,乡镇事业单位28人,卫生系统50人。详见《2014年岫岩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本次招聘方案中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17日
(2)报名地点:岫岩县卫生局七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务费每科50元/人,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方案》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应在现场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审核。
岫岩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4)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岫岩人事人才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岫岩县人社局录用调配科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
由岫岩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聘用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验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3、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岫岩县满族中学
(3)笔试内容:详见《计划信息表》
(4)笔试成绩查询: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社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岫岩人事人才网予以公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将通过岫岩人事人才网予以公布。
5、核定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核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笔试、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岫岩人事人才网站上公布。
6、体检
根据总成绩以各岗位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7、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岫岩县人社局、岫岩县纪委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要求审查报考者的档案材料。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8、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填报《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信息表》,通过岫岩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人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法人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到岫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拟聘用人员选择单位和岗位。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3、在试用期间要参加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
4、卫生系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岫岩县人社局、卫生局考核、考评胜任该工作,并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予以落编。一年内未能取得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可在延期一年取得职业资格后予以落编,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其他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岫岩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共同考核、考评,胜任岗位工作的,按聘用合同,享受同等人员同等待遇。
6、新聘用人员工作年限满5年后方可调离或报考其他单位。
7、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聘用人员的具体使用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归档。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岫岩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文件:2014年岫岩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信息表.rar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