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补充审判辅助力量,解决我市法院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44名(其中法官助理15名、书记员19名;地方财政保障的法官助理10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法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职责
见附表
二、招聘人员职位、名额
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自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非在职)法学专业且获法学学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考虑(报考惠城区法院要求必须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报考大亚湾法院招聘岗位要求必须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如以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其本科必须是法学专业且获法学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自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非在职)法学、法律相关专业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非在职)以上学历(报考惠城区法院招聘岗位要求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非在职)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罚、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记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惠州法院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工作的情形(包括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在惠州各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等任职回避情形)。
五、报名方式
为提高效率,本次招聘活动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向意向法院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
2.网上报名方式:登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www.hzzy.gov.cn)“法院公告-综合公告”栏,下载《2023下半年惠州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插入照片,并将该《报名表》word版及扫描版、身份证扫描件、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正副本、无犯罪记录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建立文件夹,注明“××法院+职位名称+姓名”压缩后在线发送至各法院报名邮箱。
3.其他事项:
①获“双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的,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
②现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报名时一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扫描件。
③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④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职位时,按考生人数与职位2: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数;无法构成竞争的职位,取消考试。
⑤建立人员统筹机制。报名表中设置“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对于愿意服从统筹人员,在主考单位满足录用之后,推荐到其他法院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及准考证发放
各法院对报考本院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网址:www.hzzy.gov.cn)公布。准考证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编排,并由各招聘法院向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电子版),由考生自行打印。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统分结合的方式,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各招聘法院具体实施。
2.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1)考试时间:待定。
(2)笔试考场:全市法院统一设置1个考场,地点待定;
(3)文字速录、面试考场: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各招聘法院设置分考场,地点待定。
3.考试内容及要求
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试题由市中院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或专家统一命制和阅卷。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不列为面试对象。
4.考试成绩合成规则及应用
(1)成绩合成规则
法官助理考试包括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笔试设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书记员考试包括笔试(含心理测试)、文字速录(打字)和面试,笔试设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40%)+文字速录成绩(30%)+面试成绩(3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成绩的应用
笔试成绩(书记员按笔试与速录综合成绩)依高低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此比例的,不影响招聘。
笔试及面试结果在考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网址:www.hzzy.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七、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招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各招聘法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各招聘法院组织政审考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网址:www.hzz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各招聘法院通知考生报到;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以及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可按考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报到时需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复审不通过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可按考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有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各招聘法院负责,拟录用对象的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招录法院如遇人员出缺,报省高院备案后,可按成绩高低递补录用。
咨询电话:惠州市中院0752-2180507、2780741
惠城区法院0752-2566081
惠阳区法院0752-3377369
大亚湾法院0752-5500079、5500087、5500088
博罗县法院0752-6208226
惠东县法院0752-8831190
龙门县法院0752-786992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惠州市中院0752-2780581
惠城区法院0752-2566589
惠阳区法院0752-3267786
大亚湾法院0752-5500084
博罗县法院0752-6208329
惠东县法院0752-8528694
龙门县法院0752-7869806
举报电话:惠州市中院0752-2780900
惠城区法院0752-2566569
惠阳区法院0752-3385636
大亚湾法院0752-5562923
博罗县法院0752-6208227
惠东县法院0752-8813626
龙门县法院0752-7896788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下半年惠州法院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薪酬待遇及岗位职责一览表.doc
2.2023下半年惠州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3.2023下半年惠州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