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组织建设,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白石镇人民政府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白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法律,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窗口工作。
(二)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三)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即截止发布公告日期)。
(四)户籍条件:乐昌市户籍或父母、配偶为乐昌市户籍。
(五)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患有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疾病的人员,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一5:30)。
(二)报名地点:乐昌市白石镇政府大楼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0751-5770187。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白石镇公开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计生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6.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内容:笔试占60%(通过电脑进行答题,测试相关政策法律、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不指定用书),面试占40%,由白石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笔试、面试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3.考试地点:白石镇人民政府。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白石镇人民政府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石镇政府办公大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白石镇人民政府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770187。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按照3.6万元/人/年执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
五、其他
本公告由白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白石镇公开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