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综合素质,助力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计划征集20名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优先征集理工类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确定],研究生学历不限制专业;
(五)年龄符合2023年全国征兵统一规定时间,全日制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之间出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之间出生),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之间出生);
(六)鱼台户籍(2023年8月15日前落户);
(七)男性。
在职人员报名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鱼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二、征集程序
征集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征集程序如下:
(一)网上预征、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
1、网上预征
网上预征时间:2023年8月10日前
所有参加报名的应征青年,需提前在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报名预征,预征通过后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A4、80克、彩印),现场报名前,到县征兵办(地址:鱼台县市民中心北鱼台县人民武装部大楼)确认盖章,待现场报名时提交。
预征结束后,征集计划数和预征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征集计划。
2、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通过网上预征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由县征兵办负责。并按照最新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时间、地点由县征兵办通知明确。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8:30—8月16日17:00。现场报名地点:鱼台县孝贤大厦19楼1910会议室。
现场报名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征兵办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告规定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2023年鱼台县“招征结合”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红色背景,背面书写名字)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2023年鱼台县“招征结合”报名登记表》(附件1);②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③《诚信承诺书》(附件2);④《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须经县征兵办盖章);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16周岁以后有出国(境)经历并且连续在国(境)外驻留6个月以上的,应当由驻外机构或者派出单位对其出国(境)期间现实表现出具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到县征兵办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时间要求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笔试组织部门根据考试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征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所学专业(本科理工类专业、研究生不限专业)和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拟档案审查范围人员。若实际拟档案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征集计划数,再从其他非理工类专业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档案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拟档案审查范围人员。
(四)档案审查
考试结束后,进入拟档案审查范围的人员需于8月28日前向县征兵办提交档案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征集资格。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后续手续。因自动放弃或档案审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组织公示
经体检、政治考核、复检复查、大病筛查、考试、档案审查、役前教育训练合格的人员纳入拟征集范围。对拟征集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征集的继续保留征集资格;影响征集并查实的,取消征集资格。
(六)审批定兵
县征兵办将通过公示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征兵工作量化考评暂行办法》,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
新兵交接起运前,应征青年出现自愿退出或其他不适合入伍服役的情况,取消其入伍资格,同时一并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七)发放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县人社局出具《拟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书》。
三、不再聘用被征集人员的情形
(一)入伍后,在部队规定的退兵期内,因身体、思想、精神和政治原因做退兵处理的;
(二)在部队服役期间转为军士、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的;
(三)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纪律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四)退伍后一个月内未到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五)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四、聘用程序
(一)报到
拟征集人员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拟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书》分别到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入伍期间档案并参照转业军士安置办法量化赋分。
(二)办理聘用手续
县委编办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和用人需求,按照当年实际退役士兵人数,制定年度用编进人计划。拟征集人员报到后,根据选岗顺序依次选岗。选岗顺序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转业军士安置办法量化赋分确定,分数相同的依据入伍前征集考试总成绩确定。选岗结束后,县人社局负责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本次“招征结合”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服役年限)。
五、其他
1、此次征集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征集工作的,责任自负。
2、对征集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贯穿整个过程,对有违反征集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鱼台县征兵办0537-6227681
鱼台县人社局0537-622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