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学院是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子故里、东方圣城-曲阜。
学校占地1721亩,校舍建筑面积60.1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3亿元;拥有纸质藏书197万册,纸质现期期刊1200余种,电子图书103万余册,电子期刊243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41个。学校现设有18个教学单位,50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4155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30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700余人,副高级以上职称390余人;获国家级人才称号6人,省级以上人才称号15人。
学校建有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一流专业8个,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专业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6个。学校建有省重点学科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十三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2个,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组建了智能制造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中心、基础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中心、资源开发与高值化利用工程中心,成立了“济宁学院3D打印研究院”、“济宁学院靶向药物研究院”。“济宁学院生命科学实验中心”被评为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入选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孔府家学研修基地”和“济宁学院图书馆”被批准为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学校根植孔孟之乡,沐浴圣地儒风,秉承“博学笃志、择善敦行”的校训,形成了“至诚至朴、求是求新”的校风、“诲人不倦、敦品励学”的教风和“学而不厌、切问近思”的学风,数十年弦歌不辍,几代人薪火相传,先后为党和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合格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9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应聘人员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4.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http://rs.jnxy.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与查询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7日11:00-7月5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http://rs.jnxy.edu.cn)报名窗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状态。经学校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多个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
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http://rs.jnxy.edu.cn)予以公布。
3.附件要求
请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的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53岗位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2)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2023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另外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3)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院校毕业研究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招聘岗位中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用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经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http://rs.jnxy.edu.cn)予以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诚信承诺书的时间,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http://rs.jnxy.edu.cn)予以公告。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技能及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通过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大学本科相关专业一门基础课中的一节(即时抽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时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37-3196046
卿老师联系电话:0537-3196137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邮编:27315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济宁学院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