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阳西县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男女不限,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合作性、包容性和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包括电脑打字、办公软件运用等;
4、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额满即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联系电话:0662-5553351,现场报名地址:广场路县府大院7号楼2楼219室)。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阳西县统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考试
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由县统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情况,由阳西县统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拟招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四)其他事项
若因考生弃权、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由阳西县统计局统一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时间为一年,并根据工作实际续聘。
(二)工资薪酬。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七人普工作人员标准,固定月薪为3605元/月(含基本工资、社保等)。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面试等相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
(二)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阳西县统计局统筹组织开展。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西县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