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陵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确定(详见附件1),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资格复审地点详见附件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延迟至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以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材料;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档案托管证明、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材料;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4)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审(附件3:委托书),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4.请考生随时关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523-86226200区委组织部,0523-86339350区人社局。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
1.海陵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2.海陵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联系方式.xls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