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是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人员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临聘)一名。
二、招聘录用的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录用人员条件
(一)爱党爱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限男性,专业不限,能熟悉操作办公软件;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六)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将个人简历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箱:105229175@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6月8日截止。
(三)资格审查
我局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毕业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回执单)、身份证(户口本)。
(四)体检
面试通过者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通过征求当地公安机关意见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无违法违纪情况后方可录用。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不可录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面试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anshunjkq.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管理
公示结束,体检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组织谈话后确定聘用人员。
试用期内辞职或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能签订正式合同。
(八)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考核通过确定聘用后,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按照《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版)》执行。
(十)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851-33461380
一审:张邦芬
二审:胡新慧
三审:廖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