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梓潼县将开展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招聘符合本公告和附件1《梓潼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流动,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在定向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29号(美仑酒店)
现场咨询电话:15681142646(请在09:00-17:00期间联系)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1)《报名审核表》(附件2)1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附件2上);
(4)毕业证、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绵阳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0日全天(暂定)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29号(美仑酒店)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考官分数均相同,则进行加试。根据面试分数和招聘岗位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特别提示: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超过1:10的,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选,根据面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考核结束后,考生须与招聘单位签订《绵阳市梓潼县2023年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是否递补,由梓潼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报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心理测试及综合考察
1.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2.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引进条件。
3.因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梓潼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报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七、政审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梓潼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报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不合格或放弃补检的报考者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引进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四)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五)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六)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梓潼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
(0816)8216947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221496
梓潼县卫生健康局
(0816)8213690
监督举报电话:
梓潼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8217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