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
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程序
本通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通告发布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招聘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与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其余信息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2日起至招聘名额满为止,但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
3.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五楼)及2023年4月22日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报名点。
4.资格审查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同意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材料
(1)《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考生自办理报名手续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常畅通,如因错号、改号、停机等原因影响自身参与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1.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时间及地点均以电话通知为准。
3.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按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最后得分相同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但体检表由医院保存。
体检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不予认可。体检地点为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科(门诊四楼)。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人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循环体检考察程序。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原在我院聘用自动辞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聘用要求
1.拟聘人员必须按照我院通知报到时间按时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人才需求情况,按照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方式仍按上述流程进行。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医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因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能力或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所招聘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聘用待遇
按我院现相应聘请人员待遇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有关事宜
(一)咨询电话:0856-3420052(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6-3223858(院纪委)
(二)本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docx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