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综合岗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行政辅助及综合服务工作,男女不限。
二、招聘范围、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其他符合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汉语言文学、新闻、经济、财会专业优先;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
(三)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文秘工作基本能力;
(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交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5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级行政中心A814办公室);
联系人:毛鼎福;
联系电话:0886—3990642,13988622383。
六、面试、体检
(一)由用人单位单独或与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七、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录用人选,经研究并符合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待遇及合同签订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一次签订一年或三年。工资约3500元/月(底薪20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工作情况予以调增。中途需要离岗,按照州人社局规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二)聘用后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各项保险等待遇,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本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本次招聘全程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监督。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