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充实人员力量,贯彻执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4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其中:专业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库、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及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
期未满的;
7.城区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9.现役军人和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
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
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9:00至2023年4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晋城市城
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
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像素130px*160px
,JPG格式)。
报考人员须填写《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
记表》,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它岗位;4月21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4月21日18:00至4月2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仍不达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直接纳入同岗位同专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额,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4月2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于考试前5天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6.减免考务费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
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
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
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在2023年4月23日到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现场减
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
费用减免。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定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以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知识为主。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2.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据各岗位笔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等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特岗农技”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
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
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照资格
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
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
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体检与考察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对象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再加试一场)。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
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
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考察环节形成的
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在晋城市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城区。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提出放弃或无
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
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进
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公开招聘工作
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
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356—2286560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356—2286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中未涉及到上级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告解释权归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所有。
2.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
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
面试、体检与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
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_ 晋城市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